1. 旅客填写的申请表中个人信息须详细、准确;若个人信息提供不全或不真实,厦航有权拒绝此类入会申请。
2. 厦航拥有"白鹭卡"、"白鹭银卡"、"白鹭金卡"所有权和对厦航白鹭卡常旅客计划完全的管理权,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活动计划进行增补、删减和修改,经公布后执行。会员对白鹭卡仅享有个人占有、使用权,不得对其随意处分或转让。
3. 若会员在活动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厦航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和所有已累积的奖励里程,收回"白鹭卡"、"白鹭银卡"、"白鹭金卡",并保留追偿权利。
4. 厦航白鹭卡常旅客计划规定的奖励里程和兑换的免票,不得出售或交换。若违反,有关的里程累积和免票将被取消或作废,违反者还将可能承担赔偿、支付交易成本或其他法律责任。
5. 厦航服务电话及地址变动,白鹭卡合作伙伴及其电话更改或终止合作计划,厦航恕不另行通知,亦不为此类变动负责。
6. 本手册的规定如与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有抵触时,以法律法规、政府规定为准。
7. 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8. 本手册自2010年8月25日起生效,取代厦航以往发放的所有会员手册及活动手册。如因活动规则的变化引起手册条款与网站内容不符,请以厦航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您随时关注厦航网站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