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6号《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国内机场机上延误应急处置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 发生机上延误后,应当每30分钟向旅客通告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航班动态信息。
2. 机上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应当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
3. 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4. 厦航将与各地面服务保障机构共同配合做好机上延误时的各项服务工作。